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7日
根据《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天办发〔2020〕-21)精神及2024年天等县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情况,拟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从天等县乡(镇)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中选聘76名教师,充实到县直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为确保此次竞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学科岗位
(一)天等县民族中学4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
(二)天等县华隆中学9名
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数学教师4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
(三)天等县天成实验中学6名
数学教师2名,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四)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初中部4名
地理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
(五)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2名
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1人,化学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六)天等县城关小学5名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七)天等县恒丰希望小学5名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八)天等县民族小学6名
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2名。
(九)天等县城南小学16名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9名,英语教师3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十)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小学部3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十一)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5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3名,美术教师1名。
(十二)天等县城西小学1名
语文教师1名。
二、竞聘对象及条件
(一)竞聘对象
1.初中岗位的竞聘对象为我县乡(镇)初中学校至2024年9月服务期满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2.小学岗位的竞聘对象为我县乡(镇)小学至2024年9月服务期满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二)参加竞聘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聘初中岗位要具有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竞聘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任教经历;
初中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
小学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
男教师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服务期未满的乡村教师、特岗教师,聘用控制数教师;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竞聘考场设置
县直各中小学校分别设置竞聘考场,考场数视报名人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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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6、7日
2.地点:县直各中小学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2021年9月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5)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并公布加分情况。
(三)试讲(试讲工作具体方案另定)
1.时间:2024年8月12日
2.地点:天等县县直各中小学校
3.试讲内容:小学四年级相应学科春季学期教材;初中八年级相应学科春季学期教材。
每个学科的试讲课题在面试前由监督员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由监督员带到各校考场。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评委组成:评委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监督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再派往各校考场。
(四)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以上奖项均取2021年9月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个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6.领导职务(以教育局文件为准,任职连续满2年以上)加分办法为:中学校长、中学党支部书记、中心小学校长、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加10分,中学副校长、中学党支部副书记、中心小学副校长、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加8分,中学、中心小学中层正职领导(党支部委员、学科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加6分;中学、中心小学中层副职领导、村小校长加5分;村小主任加3分;
以上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教师的试讲得分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某一岗位末位总分并列,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个课题作为试讲的选题进行加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竞聘领导小组审批。
五、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级各类竞聘;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其他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天等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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